在唐纳德•特朗普治下的美国,做个残障人真是不容易。在竞选期间,特朗普不仅公开嘲笑过残障人,而且还想削减残障福利。由此,人们不得不担心残障权利的弱化。所以,在这一时期,美国的残障人事业充满了不确定性。
目前,美国的残障人面临着诸多问题。在这一时刻,讨论残障用语,似乎有些不合逻辑,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残障用语一直存在争议。当下,为了确保残障人的平等权利,澄清这一问题显得十分必要。有越来越多的残障人在使用身份称谓,同时,弄清残障人的身份称谓,也可以让非残障人正确地使用残障术语。
关于残障人称谓的争议集中于过去使用的人格称谓和之后出现的身份称谓。其不同点在于是将残障人称为“残疾人(a disabled person)”还是将残障人称为“残障人(a person with a disability)”。有人可能会认为这只是语意的差异,但这一问题其实有着深刻的内涵,会导致激烈的争论和分歧。
受到过语言骚扰、侮辱或者被贴上伤人的语言标签的人们都能证明语言的力量。这样的力量不仅是个人的,也是政治性的。了解这一争议以及对立双方的立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残障的意义,而在今天的美国,澄清这一争议又是必须的。
人格称谓与身份称谓
将某人称为“残疾人(a disabled person)”,比如自闭症患者(an autistic person),即是使用了身份称谓。在这样的称谓中,“残疾”被放在了“人”之前。而如果将某人称为“残障人(a person with a disability),则突出了其人格,并只将残障视为组成其完整人格的一部分。
根据美国残疾与新闻中心提供的信息,1990年出台的《 残疾儿童教育法》(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到《残障人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的更名,导致了对残障人称谓由身份向人格称谓的转变。在北美地区,对残障人的人格称谓更具政治正确性,有些人是比较愿意使用人格称谓的。
残障人一直在使用上述这些术语,这些术语反映了人们对残障的认识,残障对人格的影响,以及其他人对残障人的看法。
从根本上说,对人格或身份的认同导致了观点的差异,即残障是残障人自身的特点还是残障人身份的特点。在自闭症人士中,身份称谓很受欢迎,因为自闭症人士认为,身份称谓说明了他们的身份,而不是说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自闭症人士莉迪娅•布朗是自闭症自我倡导网络的成员,她在一篇文章中说,有人喜欢说“患癌人士”( person with cancer),而不喜欢说“癌症患者”( cancerous person),这样的说法也应该用在自闭症领域。但是,她非常反对的说法是:“如果不治疗,或者没有长期临床缓解,癌症就是一种致死性疾病。对于癌症来说,绝对没有什么积极、有益或者有意义的事情。癌症不是患癌人士身份的一部分,也不是人们了解周遭世界的必然途径。因此,癌症并非无处不在。而自闭症却不是疾病。自闭症是一种神经和发育状态,是功能失调,在许多方面可以导致残障。自闭症会持续终生,但并不致伤或致死。自闭症是自闭症人士身份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影响到自闭症人士了解周遭世界的方式。对自闭症人士来说,自闭症是无处不在的。”
但这并不是所有人对自闭症的认识。美国心理学协会就建议,专业人员应在日常话语中使用“残障人”( person with disability)这一人格称谓,因为这一组织认为,人格称谓更能体现对残障人的尊重。人格称谓意味着对残障人人性和人格的强化,而不是在没有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们的残疾定义为他们的特征。国际特殊体能联合会也支持人格称谓,这一组织解释说:
“在人格称谓中,智障被视为智障人的一个特点,而智障人可能还有其他许多特质。这些特质包括高个或矮个,皮肤白皙或偏黑,喜欢棒球或足球,喜欢看电视或看书,喜欢吃比萨或汉堡,等等。智障只是智障人的一个特点而已。”
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完全取决于他们的残障立场。2015年发表的一篇根据对英国自闭症人士调查结果所写的论文,关注了人们对不同残障称谓的看法,并发现了其中有趣的分歧。虽然自闭症患者喜欢使用身份称谓,但他们的家人则更喜欢人格称谓,并拒绝用“Aspie”(阿斯伯格综合症)这样的术语。在这篇论文中,作者莉迪娅•布朗提到了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一位母亲描述了“cringing”这一针对自闭症人士的术语。这位母亲说,这一术语在她小时候有着很负面的含义,因此,她坚决支持人格称谓。
这些称谓为什么重要?
这样的争议常常围绕智障展开,而这样的情况又不是偶然的。智障人有着独特的认知能力,而智障又是构成这一认知能力的一部分,所以在了解了这一点之后,智障与智障人的关系也就比较容易梳理了。虽然我们的机体是非常复杂的,各个器官必须相互依存,才能协调工作,但对许多人来说,大脑仍旧是人格和身份的核心。不过,这一问题同样也涉及其他残障类别,其他的残障人同样会遇到这样的终极问题:残障是否影响了别人对你的界定?如果有影响,那么这是坏事吗?
对身份称谓的支持者们来说,“残疾人”(a disabled person)是对残疾人根本地赋能,因为这一称谓承认了残疾对残疾人社会定位和身份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身份称谓的支持者们认为,人格称谓的根本理念强调了残疾在一定程度上是耻辱的,是有问题的,将残疾与残疾人分离的隐意也强化了这些问题。鼓吹残障权利的博主埃米莉•拉道认为,虽然人格称谓可能承认了残障人的人格,但这一称谓同时也在暗示残疾是有着消极意义的贬义词。换言之,社会认为,如果一个人想成为完整的人,那么他就要努力地摆脱残疾。
而对人格称谓的鼓吹者们来说,人格称谓可以使更多的人以超越残疾的态度来看待残障人。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在其所有官方交流中均使用了人格称谓,因为该机构认为,人格称谓没有冒犯残障人,是表述残障人的最佳方式。尽管这是一种希望减少歧视和改变态度的尝试,但其效果并不明显。不过,该机构仍旧认为,使用人格称谓可以细化人格标签,可以给残疾人自我定义的能力。
无论是人格称谓的支持者还是身份称谓的支持者都希望解决同样的问题,即在充斥着对残障人固有歧视和负面印象的社会中,使残障人获得尊重,并有机会进行自我决策。什么是残障人定义自我的最佳方式?当然要由残障人自己来决定。相关的倡导应该使残障人获得更广泛的权益保障,并使残障人生活得更轻松。
[译者的话:这是一篇很有趣的文章,也是一篇很难翻译的文章,因为这篇文章讨论的是残障人身份称谓和人格称谓在英语中的差异。在英语中,残障人的身份称谓是“a disabled person”,人格称谓是“a person with a disability”,而在汉语中,的确很难找到相关的词语来对应这两个称谓。所以,根据文章语境,译者将身份称谓“a disabled person”翻译为残疾人,将人格称谓“a person with a disaibility”翻译为残障人。但这样的翻译或许只能针对本文,不一定能够推广。如果有读者对这两个称谓有更好的翻译请与春鸭联系,春鸭很愿意和大家讨论这一问题。]
译自:Bustle
9th August 2017
https://www.bustle.com/p/what-is-identity-first-language-should-you-use-it-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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